中国自贸区对接国际高标准制度型开放:复制推广三十条试点措施,助力贸易便利化和经济发展

元描述: 中国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将30条试点措施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人员入境、营商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旨在提升跨境货物贸易便利化水平,赋能外贸新业态新模式高质量发展,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提升竞争力,打造更加开放、高效、透明的营商环境。

引言: 近年来,中国积极推动制度型开放,将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重要平台。2023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试点,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成果。为了将这些创新举措推广到更大范围,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将30条试点措施向全国复制推广,旨在打造更加开放、高效、透明的营商环境,助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键举措:三十条试点措施助推贸易便利化和经济发展

本次复制推广的30条试点措施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人员入境、营商环境、风险防控等6个方面,其中17条措施复制推广至全部自贸试验区,13条措施复制推广至全国。这些举措将进一步提升跨境货物贸易的便利化水平,赋能外贸新业态新模式高质量发展,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提升竞争力。

1. 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 简化原产地证书审核: 允许不因原产地证书存在微小差错而拒绝给予货物优惠关税待遇,简化流程,降低企业申报成本。
  • 加速货物通关速度: 推行空运快运货物6小时内放行、一般货物48小时内通关,提高通关效率,节约企业时间成本。
  • 预裁定展期制度: 允许企业在预裁定决定到期失效前提出展期申请,提高贸易可预期性,增强企业信心。
  • 暂时进境货物税收政策: 对用于展览或展示的货物等暂时进境货物,提供担保后暂不缴纳关税及进口环节税,降低企业成本。

2. 赋能外贸新业态新模式高质量发展:

  • 放宽再制造产品进口: 率先放宽往复式活塞发动机等62种再制造产品进口,为企业节省成本,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 进出境维修免关税: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用好“进出境维修免关税”政策,创新维修备案发动机“直通入区”监管模式,助力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打造“一站式维修基地”,吸引高端服务业发展。
  • 信息技术设备认证: 突破信息技术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方式,允许使用自我声明方式作为进口产品符合电磁兼容性标准的保证,简化进口程序,提升市场效率。

3. 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提升竞争力:

  • 支持境外专业人员提供服务: 支持境外专业人员在境内提供服务,发布实施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并进一步拓展认可范围,吸引海外人才,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 便利外籍人员来华工作生活: 对在试点地区筹建公司的外国高管及其随行家属签发2年以内签证证件,允许外资企业内部调动专家的随行配偶和家属享有与该专家相同的停居留期限,为外籍人才提供便利条件,吸引更多外资企业落户。
  • 促进金融服务创新: 按内外一致原则,对外资金融机构开展新金融服务申请作出审批,对境外金融机构提出的有关服务申请在120天内作出决定,促进金融市场开放和创新。

4. 建立更加开放、高效、透明的营商环境:

  • 推动仲裁裁决书公开试点: 及时向当事人提供并公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提升透明度,保障公平正义。
  • 发布在线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探索化解新业态新模式中可能存在的消费风险,维护消费者权益。
  • 引导企业与国际标准接轨: 支持引导企业率先与国际公认标准和指南接轨,建立提高环境绩效的自愿性机制,提升企业竞争力,推动绿色发展

案例分析:试点措施落地实施成效显著

经过一年的先行先试,这些试点措施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效,为中国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探索了路径、积累了经验。

  • 海关总署:

    • 今年前三季度,广州海关共办理涉原产地证报关单4.1万票,货值322.12亿元,涉及货主单位3176家,未出现因原产地证书存在微小差错而拒绝给予货物优惠关税待遇情况。
    • 天津海关监管进境快件438.28万件,全部实现6小时内放行。
    • 上海海关已核准预裁定展期申请31份。
    • 海口海关共受理452票暂时出境修理货物复运进境报关单申报手续,货值14.3亿元,免征关税2106.48万元。
    • 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进境修理货物税收政策项下,进境修理复运出境已维修飞机37架,货值201.75亿元。
    • 北京自贸试验区保障中法文化旅游年特展、北京国际车展等61个展会、价值199.5亿元的暂时出境展览品高效通关,免征暂时进境展览品税款保证金1.54亿元。
    • 厦门海关共备案“一保多用”企业148家、保函588份,涉及担保额度104.73亿元。

  • 商务部:

    • 全国首单再制造产品进口已落地上海,为企业节省40%成本。
    • 已颁发生效全国首张信息技术设备自我声明证书。
    • 六地均发布实施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并进一步拓展认可范围。
    • 对在试点地区筹建公司的外国高管及其随行家属签发2年以内签证证件。
    • 已进口百余批次包含“珍藏”“经典”等描述词的葡萄酒。

常见问题解答

1. 这些试点措施的复制推广对企业有什么意义?

这些试点措施的复制推广将进一步优化中国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贸易条件和更优的投资环境。具体来说,企业将享受到更快捷的通关速度、更低的贸易成本、更便捷的金融服务和更优质的人才资源。

2. 这些试点措施的复制推广对中国经济发展有什么意义?

这些试点措施的复制推广,将进一步释放中国市场潜力,吸引更多外资和人才,促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体来说,将有利于推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提升中国对外开放水平,促进产业升级,增强中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3. 这些试点措施的复制推广会带来哪些挑战?

在复制推广这些试点措施的过程中,需要克服一些挑战,例如,需要协调不同部门和地区之间的政策衔接,需要加强监管和风险防控,需要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让企业更好地了解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

4. 这些试点措施的复制推广会对相关行业带来哪些影响?

这些试点措施的复制推广,将对相关行业带来积极影响,例如,将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的增长,将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将促进金融服务创新,将吸引更多海外人才来华工作。

5. 这些试点措施的复制推广如何确保取得实效?

为了确保这些试点措施的复制推广取得实效,需要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定期对政策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同时,需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部门和地区协同配合,共同推动政策落地实施。

6. 政府未来会采取哪些措施来支持这些试点措施的落地实施?

政府将继续加强政策支持,提供资金和人才方面的支持,加强宣传解读工作,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政策实施,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和服务保障,确保这些试点措施顺利落地实施。

结论:

中国自贸区对接国际高标准制度型开放的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是构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提升中国贸易便利化水平,赋能外贸新业态新模式高质量发展,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提升竞争力,打造更加开放、高效、透明的营商环境,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未来,中国将继续深化制度型开放,扩大对外开放,为全球经济发展贡献力量。